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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咨询近期,一段视频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。在8月16日的K1156次列车上,旅客从上海到成都西,并实名制购买了6号车厢的三个车票,具体为005号、006号、007号。其中两名旅客按票号乘车,把零食放在未检票旅客所对应的006号空位上。列车行驶途中,另一名持无座票的旅客希望坐在空座上,并找到乘务员请求协调。乘务员核实情况后,建议旅客自行沟通解决。之后,国铁成都局对此事件进行说明,引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铁路相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,指出未检票旅客视为放弃了使用该座位的权利,且无法转让给第三方。特殊情况需要向工作人员报备以便协调处理。
国铁成都局的声明引发了许多网友的讨论,其中一些人支持这两名乘客,认为购票后应有自由支配权,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火车座位是公共资源,闲置座位浪费,应重新分配给无座票乘客。对此,国铁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就此现象进行了补充说明。根据多项法律法规,购票后若未检票上车,旅客隐含放弃了座位使用权。旅客如未能按时乘车,虽可享受改签等权益,却不再拥有座位的支配权。假如允许购票人支配空闲座位,理论上会导致一人持多个票权,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。
那么,是否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多购买车票呢?国铁集团表示,如因疾病或陪护病人等特殊需要,旅客可以购买超出同行人数的车票。比如,若三人出行,其中一人需要陪伴病人,那么可以购买三张票以满足空间需求。此时,购票时需说明情况,工作人员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。
有些网友对此提出质疑,认为这种规定在权益与责任上不对等,因为购票人已支付票款,未乘车并不代表受到退款,并直接取消席位权益是否合理?如果原票旅客在中途再上车,座位应该归谁使用?对此,国铁集团强调,购票一旦完成,即建立起服务合同关系,未检票者放弃了座位使用权。即便是同行人也无权支配其座位的空闲权利。铁路局指出,如果未检票旅客因个人原因未乘车,座位会暂时空置,如有无座旅客需要乘坐可临时协调。但在原旅客退票或改签前,铁路不再出售该座位。而如果原旅客在途中出现,仍然有权让临时就座者让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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